阿克顿勋爵曾言:“权力若至绝对,则腐败亦随之而至。”
历史即这句话的写照。
尽管历代中国的统治者未曾对腐败现象视而不见,各朝各代均不乏政治英才发起“反腐败运动”。然而,一个令人费解的现象是,每当这些强人离世,反腐的风潮便随之消散,腐败现象亦复燃重生。
明代的开国君主朱元璋,其对待官吏腐败的严厉惩治,在所有历代帝王中实属罕见。而清朝的雍正帝,在打击腐败方面亦毫不手软。在两位皇帝的统治期间,敢于贪污的官员数量显著减少;然而,在他们离世之后,腐败现象不仅卷土重来,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
为何明清时期的朱元璋与雍正皇帝所采取的廉政举措未能形成长期传承的制度?腐败现象为何显得如此根深蒂固,而严格反腐行动在彼时难以保持长久效力?
在历史学家张宏杰看来,主要有以下三点原因:
·历代统治者皆遵循“利出一孔”。
·权力不受制约
·低薪加剧腐败。
接下来,我们将针对这三大成因,逐一进行简明扼要的分析。
▍传统社会,“利出一孔”
在传统社会中,权力被赋予了至高无上的地位,历代统治者皆恪守“利出一孔”的治国理念。
何为“利出一孔”?天下之所有善,世间之种种利益,皆汇聚于一“孔”,此“孔”即权力之所在,由皇帝恩赐予人。
在古代中国,“政治地位高于一切,政治权力高于一切,政治力量可以向一切社会生活领域扩张”。
权力对一切加以主宰。
中国历史中,一个显著的规律便是:官员私下征收的杂费一旦被朝廷明文规定,随即会有新的灰色杂费悄然滋生。这背后的原因在于,对于“揩国家之油”这一行为,官员群体似乎始终难以根除其习性。
这构成了所谓的“黄宗羲定律”的内涵之一,亦是“利出一孔”原则的必然产物。
黄宗羲曾言:“吾民久受重税之苦,积弊已深,难以逆转。”的确,在我国历史上,每逢国家税制改革,农民的负担虽在初期有所减轻,但不久后,新的税费往往使得负担再度攀升,甚至超过改革前的水平。
康熙帝曾言:“自开天辟地以来,唯有严禁火耗之举,绝不可开先例。”他进一步阐释道:“若对火耗的数额明确制定,民众将无所顾忌,反而会导致过度索求。”换言之,若明确火耗的定额标准,官员不仅会在收取火耗时无所顾忌,更会在既定标准之上额外索求。
康熙皇帝深谙“揩油”为官场常态,故而决定退而求其次,力求官员们能尽量减少此类行为;然而,彻底剥夺他们“揩油”的机会,实乃难以实现。
清康熙皇帝画像
深入剖析,这种“陋规”思维并非仅限于官场,实则渗透于整个社会。据民国时期人士记载,当时在北平,每当仆人前来购物,商家便会依照惯例,不声不响地将价格提升一成,以此作为给仆人的佣金,这种做法在北平民间俗称为“底子钱”。
在小康社会,雇主对仆人的薪酬往往定得偏低,这是因为雇主深知厨师在采购食材时难免会有所私吞,而仆役在购置家庭用品时亦常有所图。这种明清时期皇帝的治国理念,与普通百姓的家庭财务管理策略,竟惊人地相似,宛如出自同一模式。
因此,在康熙晚年,针对官场中盛行的贪污之风,其应对策略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他默许官员在合理范围内收取火耗;另一方面,他推崇理学思想。他期望官员们能够以“存理遏欲”作为思想武装,坚守廉洁之志,抑或在私欲横流之际,亦能恪守一份可观的“节制”。
此番解决方案,实则将问题巧妙地引至“良心”二字之上。是取是舍,仅一线之差,而此一线的坚守,实则关乎人心的“正直”与否。若反腐的防线仅依赖于人心,则其脆弱性不言而喻。
▍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
第二个基石,便是权力的无拘无束。尽管我国历代王朝为制约权力而设计了一系列制度,然而,基于对“人性本善”的信仰、对教化功能的坚信,以及对“有治人无治法”的认同,这些制度在实际运行中发挥的作用微乎其微。
我国古代的权力制衡体系呈现出封闭性特征,该体系排斥外部势力的介入,尤其是对民间监督力量的引入持否定态度。
故而,无论官员职位高低,皆置身于同一条权力脉络之中,皆受制于“官位越高,权力越大,压力随之增大”的普遍法则。监察官员在打击“大老虎”时,亦随时面临被其反咬一口的风险。
因此,在传统时代,监察官员多数情况下仅能进行“拍蝇”行动。在万历年间,左副都御史丘舜曾感叹:“(官场)贪污盛行,百姓困苦,而遭弹劾罢黜者,多为孤寒懦弱之辈。”
平遥古代监察院遗址
尽管存在所谓的监察机制,监察官员与其他官员无异,同样受制于利益最大化的驱动。一旦他们意识到巴结权贵能够为自己带来利益,便会毫不犹豫地将手中的监察权力作为与权贵们进行交易的筹码。
因此,在历史的长河中,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往往容易陷入“同床异梦”的境地,在窃取“皇权”利益的过程中,双方常常结成勾结。进入历代王朝的晚期,伴随着官僚体系的日益腐败,监察机制亦随之陷入严重的腐化。
明代官员的职权异常庞大,尤其是“风闻言事”的特别授权,赋予他们难以匹敌的影响力。然而,这并未使明朝官场的风纪得以显著整饬,反而在明代后期,言官体系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腐败现象。
因为手中握有的监督和考察官员的权力,他们公然索贿,买官卖官。明代晚期,人们将科举及道学监察官员戏称为“抹布”,言外之意便是他们只图他人之净,而自身却置污秽不顾。监察机制因腐败而变得有名无实,终至完全丧失其职能。
在崇祯年间,都察院对地方官吏的考核已沦为一种形式——充斥着私情与勾结,最终评判结果无不皆是“称职”,实乃令人瞠目结舌的荒唐之举。
▍低薪,是严重腐败的土壤
第三个问题,即低薪制加剧了腐败的恶化。这一现象构成了中国古代王朝腐败的一个独特背景。
朱元璋未能洞察到元代官吏贪污成风的根源实在于微薄的俸禄制度。他所设立的俸禄标准甚至低于元代,以明代正七品县令为例,其月俸仅七石五斗。若以现今的购买力进行换算,其最高估值恐怕不过2500元人民币。
彼时的官员,未能享受到国家所提供的福利待遇,既无别墅、小车、年终奖金,亦无地方可报销日常饮食开销。以两千余金维持一个庞大的家庭,乃至整个家族的开支,这位县令的生活无疑跌落至城市贫民的境地。
因此,明清时期的清官普遍具备一个显著特征——家境贫寒,海瑞便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历史上的清官形象,例如包拯,并非如此。包拯的“清”体现在他的正直,然而他并非贫困潦倒。
权力之重,无拘无束,却仅提供微薄的薪酬。由此,便出现了“渴马守水,饿犬护肉”的现象。若命一犬守护一块丰腴的肉块,却每日仅予其二两稀粥,即便你施以鞭挞、斥骂、恐吓或教导,犬亦难免偷食,因其不偷食便无法维生。
即便在收入最低的朝代,亦不乏少数清正廉洁的官员。因此,对于个人而言,低薪只是滋生贪腐的必要条件,而非其充分条件。
朱元璋反腐手段,令人畏惧。
根据历史大数据分析,收入水平过低往往会导致广泛存在的贪污腐败现象。进一步思考,为何我国历代普遍采取低薪政策?原因在于古代中国社会长期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官员人数过剩。
在中国悠久的历史长河中,一个显著的规律是历代官吏的数量呈现出持续增长的趋势。明代学者刘体健曾言:“历代官数,汉时为七千八百员,唐时增至万八千员,宋则更甚,冗员数量高达三万四千员。”至明代,文官与武官的总数更是达到了十二万余人。
为什么官员会越来越多呢?这是皇权专制制度不断强化的结果。中国历史上的君主专制制度强化,表现出两个方向:
一方面,皇权持续向纵深发展,其影响力渗透至社会的各个角落,国家权力亦不断向基层拓展。
另一个方向是随着君主专制的日益强化,官员的职权逐渐被细分化,皇帝对官员的信任度也随之降低。为此,皇帝采取了一种相互制衡的策略,即让官员们分担多个职位,这一举措使得官僚体系进一步膨胀。
例如,宋代为遏制地方势力分裂,持续增设官署、分散职权,“昔日由一官负责治理者,今已分而治之,增至四五之数;昔日由一吏主管者,今则扩充至六七之众”。因此,我国历代官员的数量日益增多。
官员队伍日益膨胀,然而税收资源却相对有限。在我国传统税收体系中,农业税是主要的收入来源。庞大的官吏数量导致官俸支出成为财政支出的首要负担。西汉晚期,官员的俸禄开支已占国家财政收入的半壁江山。因此,确保官俸的支付成为财政管理中的一道难题;为了减少开支,实行低俸制便成为多数情况下的无奈之举。
▍光鲜外表,难掩内部腐朽
显而易见,历朝历代的中国执政者并未对腐败现象听之任之。他们在反腐败斗争上的决心和力度,前所未有地彰显。他们对历史教训的深刻反思,以及制度设计的精妙绝伦,无不令世人惊叹不已。
然而,中华帝国始终未能逃离“问题愈解愈多,愈解愈深”的宿命困境——腐败肆虐,终至将一个个王朝推向覆灭的边缘。
洞察历史,关键不在于审视一个朝代表象上的短暂兴盛,而应聚焦于它在历史长河中的深远影响与显著作用,更应洞察其在浩瀚时空中的准确位置,从而挖掘历史兴衰背后的根本原因。这无疑是对每个人历史观和思考方式的严峻考验。